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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与待遇
入职人员的管理与待遇按照《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玉红办通〔2018〕55号)及文件配套的四个办法执行。四个办法为: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、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(试行)》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,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。
相关待遇为:基础工资2100元+社会保险补贴800元+绩效奖励约630元(绩效奖励根据实施意见、配套办法要求及考核情况发放)。
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确定使用后,使用期到村(社区)本届届期满为止,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,由乡(街道)党(工)委、乡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和村(社区)党组织、村(居)委会根据个人考核情况,确定是否继续使用。如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参选、招聘或其他继续留任的方式留任;如不符合条件的,按照辞职或离任规定处理。
以上信息来源于玉溪人才网,摘自于红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。
原标题:红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yxrc.cn/yxrc/article.g?m=detailRc&cateid=3&p_id=6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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